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莫丽娟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4年10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忻城县高级中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200
监督电话:0772-5512613或13633026595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忻城县高级中学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