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赵子航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2-4266789。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附件:来宾高级中学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doc 来宾高级中学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