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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选调业务骨干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9-3-28]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我校(院)区情调研室(宣传处、“一带一路”研究院)岗位需要,现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4名(入事业专技岗),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
  

岗位

人数(名)

岗位条件

岗位一

1

1.哲学、党史党建、经济学、政治学专业;

2.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重要文稿、综合文稿、理论宣传文章撰写经历者优先。

岗位二

1

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2.精通英语,具有良好的口语沟通能力;

3.有教学管理工作或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三

2

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2.精通越南语或老挝语,具有良好的口语沟通能力。


  二、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或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7.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www.gxdx.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doc》,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彩色全身照片,报名岗位一的应选人员,还需要提供1-2篇本人撰写的重要文稿、综合文稿、理论宣传文章,以上材料按顺序标注序号(如,1.报名表;2.相关证件;3.全身照片;4.文稿)发至gxdxgkzp@gxdx.gov.cn,并在邮件主题注明“选调岗位+姓名”(如“区情调研室岗位一+张三”)。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选人员在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联系我校(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应选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所填报联系方式无效而造成无法联系者,应选人员自担其责。
  
  五、面谈、体检、考察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谈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一)面谈
  
  面谈工作由我校(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面谈人选由校委集体讨论决定。按照应选人员与遴选职位名额6:1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职位应选者中,择优确定面谈人选(应选人员不足6人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谈)。
  
  面谈方式采取理论测试+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选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面谈时应选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选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我校(院)则在同岗位应选人员中按面谈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我校(院)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本校(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771-5576138  5576193
  
  传    真:0771-5576328
  
  八、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71-5576183
  
  邮箱:jgjw@gxd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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