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机关事业单位外聘工作人员,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工作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福建园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3人。
江南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沙井街道办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江西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延安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1人。
苏圩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4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社区工作经历者可放宽以上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报名单位
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南街道办
江南区五一路137号1楼综治办
廖百灵
4801631
沙井街道办
江南区五一西路56号沙井街道办处党建办
谭丽文
2349260
福建园街道办
江南区福建园街道云举路2号
胡芳
15977481521、4875856
苏圩镇政府
江南区苏圩镇团结路8号苏圩镇政府大院司法所3楼综治办
莫富强
4178808
江西镇政府
江南区江西镇6号司法所
华树寒
13978665962
延安镇政府
江南区延安镇兴延街1号司法所
廖子蘅
15177911481
3.现场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城区政府研究确定后,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三类岗位标准执行(约2330元/月,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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