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我中心负责实施。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前填写《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11月3日—11月11日到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学习及工作简历、近5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与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中心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结果通报应聘者,领取准考证(领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