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管理及岗位待遇
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日常工作由象州县司法局负责管理,并在业务上具体指导。
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每人每月1000元,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对前来报名的人员由象州县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
(二)面试:由象州县司法局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标准执行,具体由象州县司法局组织。
(四)拟聘用人选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若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则不予聘用。
(五)岗前培训:聘用后由象州县司法局负责对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合同签订:聘用后,由象州县司法局与录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4日—2月29日(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2、报名地点:象州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72-4362245。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计生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到象州县司法局办公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