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象州县司法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热心公益事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律、新闻写作、政法专业院校的毕业生;
2、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人员;
3、能熟练应用电脑的人员;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以上)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聘用管理及岗位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建档和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3、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指导、培训和生活帮困扶助工作;
4、协助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5、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