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该职位的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经过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考察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同时对质量技术监督技术基础知识差、不能适应职位要求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上级部门核准后,也可以确定为考察不合格。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本简章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聘用方法及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771-5360200转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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