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总工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总工会所属的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医疗副院长调整招聘条件及延长报名时间。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拟公开招聘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
疗养院医疗副院长各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疗养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具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现任三级及以上医院医疗业务管理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二年以上,或者现任二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二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2月29日)。
5、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4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南宁工人疗养院、桂林工人疗养院、陆川温泉疗养院的人员符合以上第1、2、3、5、6款条件,同时担任中层正职职务两年以上的均可报名。
(二)职位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招聘
人数 招 聘 人 员 要 求
专业 岗位要求
南宁工人疗养
院副院长 1 临床
医学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能力,熟悉医疗技术、医
务行政管理、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有康复工作经验,擅长心血管内科优先。
桂林工人疗养
院副院长 1 临床
医学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能力,
熟悉医疗技术、医务行政管理、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
有康复工作经验,康复医学或中医学专业优先。
陆川温泉疗养
院副院长 1 临床
医学 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管理能力,
熟悉医疗技术、医务行政管理、医保及其它相关政策,
擅长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内科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