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共北海市委决定,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一批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推荐选拔职位
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4名。具体职位如下:
1、北海市体育局纪检组组长
2、中共北海市委接待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3、北海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4、北海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纪检组组长
二、公开推荐选拔范围及任职条件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以及近三年内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敏锐性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做出实绩;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锐意进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要求
(1)推荐人选须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3年,或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同一层次职务)满4年。近三年内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其他岗位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历。
(2)推荐人选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