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根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北海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1、选聘范围: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聘到村级组织工作满3年(截至到2012年3月31日)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2、选聘名额:全市公开选聘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其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选聘 5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聘5名。
二、选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较丰富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具有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政策水平、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热爱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选聘到村级组织工作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4、在各级历次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的步骤和程序
这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研究决定、公示聘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公布简章(2012年3月上旬)
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公开选聘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选聘办”)在《北海日报》、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等媒体刊登公开选聘简章,公布选聘职位及范围、资格条件、选聘程序和有关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