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中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未尽事项,请向市选聘办咨询。
办公地点:北海市深圳路49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2024783
电子邮箱:fzq54861@sina.com
咨询电话: 北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026911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24783
监督电话:12380
本简章由市选聘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