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情形。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和方法
这次公开推荐选拔工作分为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报名、竞岗面试、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公示任命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推荐(2012年3月8日至28日)。采取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群众举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自荐。由个人以书面形式向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公选办”)自荐。个人自荐须如实填写《北海市面向纪检监察系统公开推荐选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可从市公推公选办领取,也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下载,网址分别为:http://www.beihai.gov.cn、http://bhzg.beihai.gov.cn、http://www.bhrc.cn),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红底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等。
2、领导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人选的,须由领导干部本人署名填写《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表》(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上下载),通过现场或信函向市公推公选办进行推荐。
3、群众举荐。由干部群众署名推荐有关人选。群众举荐的,须由推荐人如实填写《群众署名推荐干部表》(可从北海政府网、北海组工网、北海人才网上下载),通过现场或信函向市公推公选办进行推荐。
领导推荐和群众举荐应征得被推荐者本人同意。
(二)资格审查(2012年3月8日至3月31日)。市公推公选办负责对个人自荐、领导推荐、群众举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综合测试(2012年4月上旬)。综合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应的党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四)组织报名(2012年4月中旬至下旬)。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20名人选为参加竞岗面试人员。市公推公选办将参加竞岗面试人选名单反馈到人选所在单位,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或领导班子须出具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以及廉政、计生、综治等鉴定意见材料并及时组织人选填报选拔职位。每个人选在填报一个主要职位的同时,可兼报一个其他选拔职位。根据有关规定,各派驻(派出)、内设纪检组(纪工委)组长(书记)一般不从驻在或所在单位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