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玉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一、选拔范围、数量和职位
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中直、区直驻玉单位)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具体职位和相关要求8月份公布)。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直、区直驻玉单位)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担任副科级职位满一年以上,或任科员职位满4年以上,或任副科级和科员职位合计满4年以上。国有企业报考人员须是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报名资格主要按照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层次或者规模大小来比照及本人职级来确定。
3、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85”工程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需在玉林工作一年以上,且不受上述第2点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4、年龄须是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8月31日,相应数字均含本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年轻干部担任市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从2012年8月开始,2012年10月下旬完成。
(一)宣传发动
由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市公选办统一发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