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报考者需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和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我校网上公示的需求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考资格。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笔试人员,并通知参加笔试。
笔试基本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灵活运用能力等。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以内在网上公布,笔试作为对应聘人员的初次选拔,成绩不带入面试计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由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德、勤、绩、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面试官不少于7人,由我校、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区人社厅的人员,以及我校以外专家组成,我校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全部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人事处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