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姬延钊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党委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2年7月31日—8月6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8号,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0771-28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