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试用后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司法行政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市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或合同期内有违反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和奖惩办法情节严重的,由市司法局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后月薪1625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923元(含社保198元),聘用单位补贴900元,聘用单位按时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并定期向市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3、聘用人员须填写《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并到市人社局办理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手续后方能正式上岗。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0-2827786。
广西2013年融安县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柳州市教育局2013勤工俭学办公室招聘简章2013广西玉林玉州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广西文化艺术研究院2013招聘公告广西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3招聘工作人员2012广西玉林市招商促进局招聘工勤人员名单2012年广西妇幼保健院调整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3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3广西医科大学需求信息2013广西北海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广西桂林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2013年招聘启事广西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3招聘启事广西南宁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3年招聘启事广西南宁市价格成本2013调查监审分局招聘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2012招聘拟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