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15日—3月26日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简要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更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接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30日8:00—3月3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请于3月31日17:30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1日8:00—4月21日14: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入场考试。
报考广西选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考试
2012年广西选调生录用考试纳入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的程序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
(一)笔试开考比例
在公共科目笔试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其中:面向“985”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不限定开考比例;其他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市党委组织部于3月28日前提出是否开考的申请,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统一在广西选调生网公布。
(二)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市直属机关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