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能测试。依据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要求,测试内容包括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项目,其中有两科成绩不达标的即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选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照常开考)。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达到60分即为合格。
(二)体检
依照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考试成绩高或退伍军人等优先录用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要求到指定医院自费体检。
五、政审、培训与聘用
1、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
2、审批、培训。经政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才能聘用。对因体检、政审、培训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聘用
经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签订合同时收取800元作为执勤制服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