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和《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顺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安市教通〔2016〕35号)规定,为顺利完成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任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县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6年,全县安排“特岗计划”3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24名;县“特岗计划”6名。
国家计划分中小学岗位,县“特岗计划”均为幼儿园岗位,具体学科及定点学校见《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附件)。
二、原则和要求
1.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的原则。
2.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村小、教学点)。
4.“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学前教育本科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以上国家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县级“特岗计划”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国家、县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在本县招聘,报名者必须是本县(不含黄果树风景名胜区,下同)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入学前必须是本县户籍,非本县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前落户本县);若某学科本县户籍生源不足,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补录,但不受理直接报名。
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面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可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内查询(http://jyj.anshun.gov.cn)。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市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15日。
面试地点:市教育局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拟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7-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于5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安顺市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教师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入学前原始户口簿)。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须提供乡镇计生部门出具并经县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章认可的计划生育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我县资格审查合格后签署初审意见,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内容: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市设1个考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安顺市教育局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各市(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市教育局于6月24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7月5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8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我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12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秋季开学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政策和教师管理
1.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师发〔2009〕342号)规定,我县将对特岗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教育和科技局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对特岗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我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本县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5.本年度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须于2017年2月底前将户口及档案迁到我县。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将按本招聘细则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计划生育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 : 0851-33223428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0851-36226454
八、监督投诉
市、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33355121。
县教育和技科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36222558
附件:
1.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初中)
2.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学科及定点学校分配表(小学及幼儿园)
3.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1
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教师需求情况统计表(初中)
附件2
镇宁自治县2016年特岗教师需求情况统计表(小学)
附表3 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婚否 照片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 应往届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
专业 是否
师范类
户籍所在县
(应届毕业生指大中专录取前的户籍地) 教师资格证类别及学科
报考阶段(第一阶段还是第二阶段) 报考计划类别(国家还是县计划)
家庭详
细住址 联系电话
报考志愿 调剂志愿
志 愿 报考县 报考学段 报考学科 县否服从计划类别调剂 是否服从调剂到市(州)内其他县
第一志愿 是否服从县内学段调剂 是否服从调剂到省内其他市(州)的县
第二志愿
个人简历
获奖情况
以下由“特岗计划”县填写
资格初
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笔试(免笔试填“免”)
面试 总分
资格复
审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情况 登记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训情况 培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安排为何种特岗计划类别 录取意见 “特岗计划”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资格初审意见”栏以上由报考者填写,其余由“特岗计划”县填写。2.报考者须如实填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后果自负。3.填写志愿时,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4.报考者必须到第一志愿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行署)所在地参加考试。5.本表载入特设岗位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