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用
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纪律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凡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九、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在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尽事宜,由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招聘办:
联系电话:0853-6222510
监督电话:0853-3355121
邮 箱:ASMS2006@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zasms.cn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
2013年工勤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3年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