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布招聘协勤人员拟加分人员公告
根据《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和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测试及审查,已将报考人员拟加分名单进行为了期三天(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4日)的公布。在公布期间,唐贤、杨秀海等考生对拟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提出异议。经审查,提出异议的考生符合拟加分条件,现将考生唐贤、杨秀海等考生拟加分情况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三天(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5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若对拟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5—522695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
附件: 剑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拟加分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加分分项 累计加分 备注
民族语言 篮球 驾驶 退伍军人 政法部门工作三年及以上
苗语 侗语
1 王昌宇 男 侗族 1987.5.27 2 2 4
2 文才灵 男 侗族 1987.2.24 2 2 4
3 杨通良 男 侗族 1987.9.25 2 2 4
4 张清华 男 苗族 1988.8.2 2 2 4
5 唐贤 男 苗族 1987.10.3 2 2 4
6 万祖渊 男 苗族 1987.4.26 2 2 4
7 万政良 男 苗族 1985.8.19 2 2 4
8 张志伟 男 苗族 1988.1.4 2 2 4
9 杨长远 男 侗族 1990.8.9 2 2
10 杨永发 男 土家族 1989.2.17 2 2
11 龙建根 男 苗族 1992.11.13 2 2
12 刘斌 男 苗族 1990.8.25 2 2
13 杨秀海 男 苗族 1989.9.8 2 2 4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