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视为公示合格,根据《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台江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台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驻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015年2月4日-2015年2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中共台江县纪委反映。
二、体检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8:30分到台江县就业局门口集中,体检费用(350元)由考生自理,8:30分考生未到或所带证件不齐,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3日前提交个人学籍档案,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的,视为放弃考察(政审)资格。
四、考生自体检签到时起至体检结束前,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或其他通信等设备,如有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生在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同时禁止服用感冒药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以后须空腹、禁食、禁水。
六、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做好各项体检准备。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体检结论由台江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