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关于选派都匀市2015年第八批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部门)、企业及各院校: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兴农步伐,保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共都匀市委、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匀党发[2007]7号)精神,我市决定选派2015年第八批科技特派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程序
坚持双向选择即行政组织选派与自愿下派相结合的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村组、企业、农业生产大户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科技服务需求意向;科技人员结合自己的专长,自愿申报并提出申请,经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签订下派服务协议,报请市政府颁发科技特派员资格证书。
二、选派条件
1、对“三农”怀有深厚感情,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园区建设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适应能力强,工作表现好,
5、已列为2014年第七批科技特派员的人员不再选派。
三、选派范围
1、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吸引市内外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适应我市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人才;
2、有较高资质的科技人员;
3、具有科技技能的农村乡土人才;
4、市内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和其他行政、事业、高校、企业单位的知识分子。
四、工作要求
1、促进发展一批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提升产业科技水平;
2、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3、培育一批科技致富、科技扶贫典型,带动更多农民走上致富路;
4、引进、孵化一批科技明星企业,壮大一批骨干、龙头企业;
5、组建和完善一批营销协会、专业协会、服务协会等科技、经济合作组织,带领农民拓宽产业领域;
6、造就一批农村科技创业带头人,加快乡土人才和新型农民的成长。
五、基本待遇
根据中共都匀市委、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都匀市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匀党发[2007]7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报名办法
各乡(镇)、办事处应广泛征求当地科技示范户、生产大户、专业户及企业的意见,由他们提出申请,认真做好需求调查,并填写《科技特派员需求申请表》。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鼓励本单位(部门)人员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在自愿的前提下填写《科技特派员下派申请表》及派驻意向,并将上述申报表汇总后于2015年7月10日前报都匀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江城C栋3单元28楼C—2806)
联系人:李忠朝、白斌 联系电话:8341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