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到荔波县工商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工商联主要工作情况介绍
荔波县工商联是在中共荔波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委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其主要职责:(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会员,做好会员宣传教育工作,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考察、培养、选拔工作,协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荐有关工作;(二)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参与本县经济、社会重要决策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三)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对内对外的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境)考察访问和开展商务活动,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信息、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管理、培训等服务;(四)做好与省外、州外、县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工作,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协助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对外交流,向外发展;(五)组织和引导会员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好光彩事业的组织、推动、实施和智力支边扶贫,组织引导会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遴选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遴选人员、公示遴选结果的程序进行。
三、遴选职数和职位
荔波县工商联(商会)实业服务部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工商联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遴选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理论政策水平;
5.身体(心理)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6.目前在乡(镇、街道)工作的,须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在县直部门工作的须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荔波县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计卫系统除外)试用期满、在职在编且符合中央、省、州相关调动条件规定工作人员;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4)在乡(镇)工作不满3年或县直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事业人员。
(5)定向招录公务员及选调生服务年限未满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考察、录用等6个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报名费: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荔波县公共服务大楼0102室,(联系人:卢思艳,联系电话:0854—3612281、18798411374);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完整《荔波县工商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有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
5.如有证明个人写作能力的代表材料或有文章发表的可附复印件1份。
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遴选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荔波县工商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工作。经审查,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可开展下步遴选工作。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由荔波县工商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调整本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员不足的,相应减少录用人数。
(四)面试
1.由遴选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姓名、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适时在荔波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荔波网公示并由县工商联电话通知。
2.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平均,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五)考察
荔波县工商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进入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考察。
(六)调动及工资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单位聘用岗位确定。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荔波县工商联负责解释。
有关遴选事宜将发布在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荔波网、政务平台,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3612281 (荔波县工商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