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优化行政(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队伍结构,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锦屏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和《锦屏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及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锦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基层公开遴选56名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到县级行政(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锦屏县人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中共锦屏县委组织部、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遴选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遴选、人岗相适。
三、遴选的人数和方式
1、此次公开遴选计划数为56人(详情见《锦屏县2015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面向本县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遴选采取面试(专业测试)、考察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