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于8月12日对8月2日进行体检有异常和生理期不能做有关体检项目的考生和特岗教师转正人员进行了复查、补检。按照《黎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黎平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复检、补检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复检、补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3天(2015年8月13日至15日)。
2、对复检、补检合格的考生,请在8月16日前到县招考办公室开具提档介绍信,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交县招考办公室,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最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初检为异常现为经期未作复检的考生,请在8月20日前,向县招考办公室提交申请复查,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体检处理,最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
黎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转正体检补检复检结果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岗位 初次体检结果 复检补检结果 备注
1 黄志满 女 从事特殊教育工作-12 经期 合格
2 石传玲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4 经期 合格
3 吴翠云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5 经期 合格
4 石怡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5 经期 合格
5 张根秀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7 经期 放弃
6 罗国敏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7 经期 合格
7 谢树妮 女 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7 经期 合格
8 刘桂喜 女 从事护理工作-81 经期 合格
9 吴水琼 女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88 经期 合格
10 吴长利 女 从事畜牧兽医管理工作-92 经期 放弃
11 李翠婷 女 从事社会保障工作-95 经期 合格
12 龙昭燕 女 从事农村统计工作-104 经期 合格
13 杨一帆 男 从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18 异常 合格
14 刘代喜 女 从事护理工作-70 异常 经期 经期尚未作补检
15 胡承贵 男 从事水库管理工作-84 异常 合格
16 杨微 男 从事科技宣传工作-87 异常 合格
17 杨荣礼 男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88 异常 合格
18 龙见友 男 从事村镇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工作-89 异常 合格
19 麻小平 男 从事村镇建设规划设计管理工作-89 异常 合格
20 龙庆湖 男 从事农村养老院管理工作-91 异常 合格
21 潘小粒 女 从事社会保障工作-95 异常 合格
22 张美林 男 从事财务会计管理工作-98 异常 合格
23 吴锦强 男 从事农村统计工作-104 异常 合格
24 吴光梅 女 从事环境监测工作-44 异常、孕期 对异常项目复检合格,现为孕期
25 林泽静 女 特岗教师 异常 合格
26 彭木菊 女 特岗教师 异常 合格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