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县关于在村(社区)总支书记中遴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方案
为拓宽选人视野,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切实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村总支书记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根据中、省、市有关精神和8月11日县委酝酿会研究意见,制定方案如下:
一、名额及范围
名额:5名
范围:全县村(社区)在任总支书记
二、资格条件
1、符合《条例》和《办法》第七条的基本条件 ;
2、乡镇在编公务员、事业干部;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4年以上工龄;
5、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6、年龄40周岁以下;
7、任村总支书记2年以上(以县委组织部批复为依据)。
计算年龄、工龄、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乡镇党委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乡镇推荐、资格审查、素质考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研究审批等程序进行。
1、乡镇推荐。各乡镇对照资格条件,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报告(写清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表现情况及推荐理由等),填写《工作实绩表》,4个村以下的乡镇推荐1名,4个村以上(含4个村)的乡镇推荐1—2名,如无合适人选的可不进行推荐,2015年8月31日17:30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及传真:25826106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汇总各乡镇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考核。通过综合考核,确定8名村(社区)总支书记为差额初始提名人选。
4、民主推荐。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对差额初始提名人选开展民主推荐。
5、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开展组织考察。
6、研究审批。县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需调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任手续,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村(社区)总支书记充实乡镇领导班子,是县委切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是着力基层一线干部培养和选用的集中体现,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这次遴选的重要意义,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推荐出来。
2、本次遴选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