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毕人社复〔2015〕565号)及《黔西县2015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许再勇等4名同志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取得了聘用资格,现聘用到县内缺编事业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其工资福利待遇从行文之日起执行,工龄自行文之日起计算。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一式4份),经我局鉴证;同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事业局缴纳社会保险费。
聘用人员必须自行文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聘用单位报到,并全权委托聘用单位到我局办理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