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县招考办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8—12小时不能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可随身携带少量食物和饮水,待相关项目检测后可以进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5621141(县纪委)
联系电话:5622606(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