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如遇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望谟县各类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616196 监督电话:0859—4616138 下载附件: 1:望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2:望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3:望谟县2012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