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安置时间
(一)属于政府指令性安置,在10月30日前完成。
(二)属于双考安置,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三)属于货币化安置,在12月31日前兑现完毕。超过三个月未领取货币化安置补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安置纪律
(一)认真完成安置任务,做好改革前后安置工作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铜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发[2012] 138号)要求,严格安置纪律,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国家指令性安置政策,认真落实好指令性安置任务。
(二)双考安置对象的考试考核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招考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要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行为。
(三)退伍军人不服从组织分配,超过三个月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安置。
未尽事宜由市安置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