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考生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9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上午 9:00 — 11:30。 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