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配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调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调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具体到县兴鑫投资公司工作,并由县兴鑫投资公司统一考核和管理。
八、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由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从事考试、考核、招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确保本次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6227007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方案》由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自治县财政局(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自治县财政局(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印江自治县财政局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