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后1名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联络员将前1名面试人员带进考场,记分员当场向其公布面试成绩,并请主考官签名。
(七)面试结束后,计分员、监督员按要求将所有面试材料收齐,整理、装袋、密封,交面试考务办公室。
九、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纪律监督
县招考领导小组对面试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面试方案由凤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2-5220388(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852-5221942(纪检部门)
凤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