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同类型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被聘用的,必须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一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及参加其他考试。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本着唯才是用的目的,使招聘的人员与具体工作岗位的要求相适应,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相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1、《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2013年赫章县部分事业单位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