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的具体工作。
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