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由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直系血亲、姻亲的政治立场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按成绩总分依次递补。(六)拟定招聘人选政审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发布合格人员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无异议,文职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岗位,协勤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与石阡县公安局签订招聘合同,凡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愿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七)上岗培训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六、工资待遇(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待遇1000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文职人员月工资1800元,协勤人员月工资11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二)由县公安局统一佩发协勤制服。(三)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石阡县公安局予以解聘。七、未尽事宜由石阡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和协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石阡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和协勤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