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及组织考察
由相关单位抽调面试组对拟调动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沟通协调能力】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有关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量化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前15名为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本工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选调的具体工作。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编办指导、管理、监督。
201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