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待遇
被聘用的公安协勤人员基本工资按1200元/月执行,每月出勤补助为300元,奖金、福利参照风管处普通职工执行,每年考核合格的工龄工资按50元逐年递增,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按10%比例转为事业岗位。
七、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13595417988 0854-3611545杨警官
荔波县协勤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