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审对象: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刑事调查的;
3、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天。
(八)办理手续
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按干部调配规则办理手
续。
监督电话:0852-2272508
中共仁怀市委党校
公开遴选专业会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