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贵州民族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xls
贵州民族大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