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测试、列入考察的人员均在招考单位公示。
十二、考察录用
(一)考察
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面试、考察,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20%止。
(二)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测试成绩和面试、考察情况,从高到低,拟确定出聘用初步人选,由大队党委审定聘用。
十三、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付。
十四、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期内住宿和就餐由县消防大队无偿提供。
咨询电话:13595536928;0855—7558419
联系人:王子君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表 天柱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