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
临聘厨师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7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乡规章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年内两次测评在80分以下的(每月开展干部职工月评制度,主要考核德、能、勤、绩)。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西河乡人民政府
201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