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办公室和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及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经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或取消选调职位。
五、公示
根据各选调职位的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都匀经济开发区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有关考试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都匀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dykfq.gz.cn/)。
都匀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