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查看考场安排,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离考试结束前15分钟才能交卷出场;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喧哗;
3、考生只准带考试必须的文具进入考场,自觉将通讯工具交考务人员保管,不得将书籍、报纸、杂志及学习资料带入考场。
六、纪律监督
整个考核过程接受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报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本方案由大方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方县思源实验学校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