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013年9月2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涉及打印和复印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
录用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排名录取,在体检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职位依次递补。被录用后与兴仁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务合同。
工资及待遇
被兴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的人员按照辅助警察待遇执行。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安志
联系电话:6448018
监督电话:6448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