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行文聘用,签定《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合同每次签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全部纳入县财政给予保障,待遇为:基础工资+基本社会保险+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制度,基础工资为每月1600元,基本社会保险包括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合计550元,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内扣缴。今后增资根据当地经济水平适时调整。
正式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到四个片区交警中队从事交通协勤岗位工作,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统一着协警人员制式服装。今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一定比例逐年组织交通管理工勤人员社会化招聘考试,择优转为参照事业单位落实工资待遇工勤岗位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熊茂光
报名咨询电话:13508551633
监督部门:黄平县公安局纪委
附件:黄平县公安局聘用交通协勤报名登记表.doc
黄平县公安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