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分条件
有以下情况的,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累计加分(同一篇文章在多个刊物发表的,不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1、市级公开报刊发表理论或调研文章每篇加0.5分;
2、省级公开报刊发表理论或调研文章每篇加1分;
3、国家级公开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或新闻稿件每篇加2分。
(五)组织考察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考察对象;
2、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员
1、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员。
2、选调人员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