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学院面试2013年1月20日前,学院对分配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最终在计划指标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三、其它1、新聘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新聘辅导员要与学校签署聘用协议,首聘期限为四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待遇。3、新聘学生辅导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终止聘用协议,退回原单位或毕业学校:(1)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3)隐瞒、伪造档案材料;(4)隐瞒既往病史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2012年10月25日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报名表
附件2: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求计划